Source:
http://reic.twbbs.org/post/1/198#1109
去年八月,Reic大的文章。
一直弄不懂,為什麼去做保護國家的工作,一個月的薪水會比外勞的薪水還要低。即使考上了預官、預仕,薪水還是勞基法規定的基本薪資。
義務役薪水是指職仕官或指職軍官 1/3 不到的薪水,低於勞基法的基本薪資,因為義務役不算軍人嗎?所以同樣為軍職,同樣的工作,只能有較低的薪水,低於外勞的薪水。
一旦當義務役士兵、軍官在休息期間,出了爭執需要法律來做裁決的時候,義務役士兵、軍官在這一個時間,又變成了軍人,需要受到較為嚴俊的軍法做審理,有宣判的時候,不會考慮薪水只有指職士兵、仕官、軍官 1/3 不到的薪水,而刑責減少為 1/3,需要負起和職業軍人一樣全部的刑責。
所以義務役不是人?不是中國人也不是台灣人?不受到憲法的保證,因為憲法保證是持人國民身份證的人,而義務役軍人,雖然持有國民身份證,但不是人,不需要被社會平等的對待,而且積事成非已久,再加上打著即將辦理募兵,所以也不需要修正了。
漸漸的,開始弄不清楚,為什麼的當兵,因為許多人都想要逃離當兵,不分階級的都想要逃離兵役,即使在 7-11 打工,半個月的薪水都比當兵還要高,而且一天 8 小時就超過了。在軍營呢?周休 0~2日不等,一天24小時,什麼有 24 小時嗎?是的,24小時,因為扣掉站哨外,還要準備可能在夜間發生的緊集集合或操練,所以是 24 小時,24 小時的待命準備,所得依然比不上一個打工 8 小時的薪水,更別提及 勞基法基本薪資 還有 嚴俊的軍法 了。
所以最後的結論是什麼呢?
義務役的軍人不是人。
雖然我很期待有一天,義務役的軍人,能受到較公平的對待,但是
我想那一天,應該在夢裡吧!
(by Reic)
一年又過去了,現在是九月底,上述的情況當然沒有改變。
每個台灣的男人都要經過這個不被當成人的一段時間…. 所以在裡面當然也不會把其他個體當成人。
寫在收假前,更是讓人覺得感傷。
Reic大也入伍了,在自己隊上看著一些年紀比自己大的”學弟”,覺得”學長”這個辭真是一點價值都沒有。
這個畸形的圖利組織到底可以存在多久?
至少我退伍前還會存在吧,我想。
我雖然是替代役,不過一樣有不被當人看的感覺
感覺上會留在這種體系中當管理幹部在心理上都有某上方面的病態…
隊上長官(軍校畢業)自己就承認,以前菜時被人玩,那時也想不通為何.
到老時玩學弟時就體會到那種快(?)感(誰叫你是自願進來給人玩~.~),然後以這樣的例子來勸我們替代役的抱怨別那麼多,現在的不當管教已經比以前少很少…etc
還好我只要撐個10天左右就解脫了(應該啦…)